古人说:“书者,心之迹也。”这就是说,一件书法作品,往往熔铸着作者的思想感情,反映出作者的道德和情操。清代刘熙载说得好:“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日,如其人而已。”这里所说的“志”,也就是指一个书家的人品道德和志向。
历史上一些大书法家,大都具有高尚的品德,他们的道德、情操、人格、气节和他们的书法作品并传后世,使人们获得较多的教益。比如,王羲之的那种高雅闲适的风致,颜鲁公那种端庄刚毅的气节,苏东坡那种旷达豪放的气概,祝允明的风流潇洒,郑板桥的不同流俗,邓石如的朴质敦厚等等,我们都可以从他们的书法作品中体会到这些优良品质。
而品德不好的人,即使他们的书法写得再好,也不为人们所宝重。据传,宋代四大书法家本来是苏东坡、黄山谷、米蒂和蔡京,就是因为蔡京人格不好而易为蔡襄。再如宋代的秦桧、明代的严嵩和近代的郑孝胥等,他们并非不善书,但就是因为他们是奸究之徒,人们看到他的臭名,就已感到厌恶,哪里还有兴趣去欣赏他们的书法艺术呢?所以“文人不能无行”,作为一个书法家,也不能无行。
我们的书法家和广大书法爱好者,大多数都是品德高尚,艺术上精益求精的人。但是,书法界并不是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的。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书法界是不可能不受影响的。譬如,有的人把“书法艺术”作为追求个人名利和权位的敲门砖,用谎言、欺骗、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投机取巧等卑劣的手段,去窃取“书家”的荣誉,甚至打击别人、拾高自己、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等等,不一而足。
在这方面,关键性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地对待名利问题。我们一般地并不反对成名成家,立志当一个书法家,这并不是坏事,人不能没有志向,在业务上不可没有奋斗目标。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书法家,更希望出现像王羲之那样的大书法家。
但是,要在书法上成名成家,并不是在主观上离开书法实际水平所能追求得到的,更不是凭空、凭钻营、靠拉关系、靠捧场等所能得到的,而是要靠自己的真功夫、真本领,靠书法艺术的高水平,靠自己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并被人民、被社会所承认。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书法家。
这是功到自然成的结果。必须老老实实,勤勤恳恳,认真钻研,刻苦锻炼,才能够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平。到那时,水到渠成,不求名而自得。反之,离开实际水平,用一切不正当的手段去追名逐利,品既不好,志又不专,这就必然影响书法艺术水平的提高。即使时骗取了“书家”的荣誉,那也只是“虚名”、“浮名”,犹如水上之浮沤,昙花一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