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述和申诉是两个法律概念,虽然表达方式相似,但涉及的对象、目的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
申述是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或个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说明理由或要求复议的一种请求行为。申述主要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进行辩护或解释。申述可以是对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协助、行政确认等行为进行提出异议或解释说明。
申述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法律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而定,通常在收到行政机关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申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特定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申述。因此,不同的行政行为会有不同的申述期限,请根据具体情况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的通知公告以确定申述期限。
申诉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监督权限的组织提交的一种特殊请求行为。申诉的目的是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有监督权限的组织对原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复核、纠正或者追究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的期限也是根据不同的法律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而定。一般来说,申诉期限较长,通常为接收到原行政机关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
需要注意的是,申述和申诉的起始时间一般是在接收到相关行政机关通知书或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申述或申诉期限,当事人将失去提出异议或请求的权利。
总的来说,申述和申诉都是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请求的方式,但区别在于申述主要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而申诉则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有监督权限的组织进行复核、纠正或追究责任。申述和申诉期限根据不同的法律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而定,具体时间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的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