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排污权”,一般人可能会感到陌生。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它很可能会成为每个企业频繁接触到的一个名词。照字面理解,“排污权”就是“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如何获得这种权利?一般的做法是:环保部门在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将“排污权”推向市场。企业需要增加排放,就去市场购买;同样,实现了减排,也可以出售多余的排污量,获取现金收益。
老总们可能会问:有没有办法不受“排污权”的“束缚”?在一般情况下,能否凭借“排污权”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还有,购买“排污权”,能给企业带来意外“收获”吗?
掏钱购买“排污权”是大势所趋
来看看发生在浙江嘉兴的事情。自去年11月起,嘉兴开始试点“排污权”交易:先由环保局确定最大允许排污量,再将此排放量按不同的方式(无偿,或者以象征性价格)分配给全市各企业。市环保局还成立了一个专门从事排污权交易的平台—排污权储备中心。今后,该市企业新增的排污权(含新建、改建、扩建),必须通过该平台购买他方减排所节省的排污权。
目前,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已成功交易了73笔,交易额高达4607万元。这些迹象表明,今后,企业掏钱购买“排污权”,已经是大势所趋。在嘉兴试点的“排污权”交易,很可能会在不久后“普及”到浙江乃至全国。
用好你的“排污权”
利用“排污权证”质押贷款,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在嘉兴,“排污权”的购买是以“年”来计算的,企业一般需要一次性购买20年的排污权。购买后,嘉兴市环保局将会向购买企业发放一张名为“排污权证”的绿本本证书。这个绿本本可以用来做质押,申请银行贷款。9月28日,15家企业拿到了污染物“排污权证”,其中5家企业当日就与银行签约,以其获得的“排污权证”做质押,获得了嘉兴市商行总共22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以春晓食品为例,该企业花了170万元,购买了20年的“排污权”,同时也得到了银行120万元的“排污权证”质押贷款,相当于“排污权”交易额的7折。
由于排污权可以在市场交易,因而“排污权”可视为企业一块可变现的资产。银行有了“排污权证”做质押,也可减少放贷风险。
节省“排污量”,获取转让收益和“排污权”相关的衍生品收益。今后,全国统一交易平台真正建立起来了,“排污权”实际上就具备了部分金融产品属性。企业通过大幅“减排”,将“节余”出来的“排污权”放到市场上进行交易,不但可以收回当初的购买成本,还可能收获“类金融产品”的交易溢价。至于溢价多少,就要视今后的市场情况而定了。
另外,当“排污权”交易的开展达到一定的阶段,交易所还可能开展与“排污权”相关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的交易,企业可借此获利。目前,欧洲气候交易所已经开展了与“排污权”类似的“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期权产品的交易。
吸引pe参与排污项目,减少资金投入。对于大多数需要购买“排污权”的新建项目来说,一方面,其本身就是能带来盈利的;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减排”出售,获取“排污权”的转让收益。这样,pe就对这类能带来双重收益的项目有兴趣了。对pe来说,投资该类项目,还有一个作用:对冲传统投资的风险。因为“排污权”的转让,与传统的股票市场几乎完全不相干。pe投资该类项目,相当于“把鸡蛋放在两个篮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