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出现的安然、默克等一系列知名企业的会计弊案,掀起了全球对公司治理和企业道德高度重视的热潮。西方人有句话叫“好的伦理为经营之道”,企业竞争,不只是策略、技术和创新的竞争,最后决定胜负的关键,往往掌握在品德手上。正如中国有句话“小胜凭智、大胜靠德”。
品牌的重要性似乎不管怎么讲,都不为过。我们树立了一个又一个“道德标兵”,比如惠普、万科这些优秀的企业,但在媒体对这些企业大加标榜的时候,这些我们心目中的偶像却用他们的实际行动,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万科的王石在汶川地震的时候遭遇“捐款门”,前不久在王石参加一档电视节目时,再次解释自己当时的言行,他认为“善待员工、回报股东”就是社会责任,就是良好企业品德。另外一家以更为著名的企业则让人更为咂舌,素以“相信、尊重个人,尊重员工”为文化核心的惠普,在业内津津乐道,但其董事长邓恩却做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邓恩认为,董事会中出现了“内鬼”,“内鬼”一而再,再而三地私自将属于公司机密的消息透露给媒体。于是她下令调查,并纵容了所找来的两家调查公司使用“假托”技术,窃取了多位惠普董事和9名记者的家庭电话记录。这件事后来被一位惠普的董事曝光,邓恩下了台。
我们不能说王石不对,也不能说惠普不好,只是由于社会大众对他们的期望值太高,把企业道德等同于了社会道德。企业不外乎在道德与利益之间进行博弈而已,其结果就是寻求一个平衡点。
不存在高尚的公司,企业也不需要用高尚来标榜自己,企业不是政府部门,也非公益机构,说到底是一个追求利润的组织,不管企业如何宣扬自己的道德诉求,它必须能够以利润回报股东和员工,否则就无法生存。但同时大量的案例也告诉我们,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高目标的企业,不可能成为伟大的企业,也不可能成为行业的排头兵。
企业的创始人或者一把手的理想,某种程度上会成为企业的理想,他们的道德标准会成为企业的道德标准。但我们都知道,法律和制度容易定,实际上的法律和制度往往大同小异,没有本质区别,但执行的效果却差别甚大,这主要是取决于执行者的“道德水平”,当然,道德水平是一个很综合的概念,正义感、责任心、诚信度、忠诚度,这些都是道德的范畴,但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如何让我们的企业家认识到道德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作用,如何寻求道德与经营的平衡点,如何让企业与员工一起达成道德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