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要重视制度,但是都不可以完全100%照制度去做。 这种话是外国人不太能够接受的。他们认为,制度既然定了,每个人都要注意,而且要全力照这样去做,所以他们令出必行,我们是没有办法的。 台湾之前打算定一条法令,在高速公路上打电话要罚款,当时大家就想定这个法令有什么用,他在上面打电话,你不知道怎么找得到他?所以台湾就派了一个小组,跑到纽约去问纽约的政府说,你们有一个法律是在高速公路上打电话要罚款,对不对?美国人说有啊,于是他们问那你们怎么抓得到不守法的人呢?美国人说没有这个问题,因为他只有这种法律,每个人都不要在告诉公路上打电话就好了。 中国人认为我打电话只要你不要被抓到就好了,我管你的什么法律。我们的思维跟西方人不一样,而最后真的没法施行,这样你才了解,为什么我每次被警察抓到,我们第一个反应不是说我违法,而是说我倒霉。 外国人说这算倒霉吗?你说就是倒霉啊,因为很多人都在打都没有被抓到,我被抓到不就是倒霉。我们没有什么违法的观念,就是倒霉而已。 你闯红灯,警察一吹哨子把你叫过来,问你为什么闯红灯。中国人没有一个人讲实在话的,心里都讲实在话。 心里想我不是没有看到红灯,我是没看到你才闯过来的,所以我们心里一百个不服气,我们只是不敢讲而已了。 民族性是无法改的,因为他是天生自然的一些表态,不同的车子,不同的人开车,中国人都是规规矩矩的,但是常常闯红灯,一闯红灯就说,我没有闯红灯,这个地方原来没红灯的,突然间装了一个,所以我心里没准备,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然后一闯过来,他说你看前面那部车子那么高,把红灯都挡住了,要不我怎么会闯红灯呢?所以中国人从来没有存心要闯红灯,只是不知不觉他就闯过来了。 我们一定有规矩,但是我们的规矩永远是有弹性的。因此,我们的自主是在规矩的范围之内。 我们第一个条件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法令如果完全没有弹性,这个法令根本就行不通。法令为了要行的通,他一定有相当的弹性,所以就出现一个范围,我们碰到事情,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然后衡情论理。 当你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衡情论理之后,你就是合理解决,所以我们很少依法办理,也不可能用人情来处理事情,我们真正的是合理解决。 当你衡情论理的时候,你就要提醒你自己说,我所有的决定,一切的后果,我要负起完全责任,你就不会乱来。所以我们处理事情,第一个,先把规定调出来看一看,中国人把规定放在肚子里面不会讲,讲规定伤感情,所以嘴巴讲情,肚子里面讲法,当中有一个看不见的尺叫做理,我们是同时三个东西在作用,情理法同时作用。 把法当作伏案的人,人际关系会比较好,开口闭口规定的人,人际关系很差,将来什么事都做不通。所以中国人心中有规定,嘴巴没有规定,嘴巴统统讲人情,心里想的是规定,最后用衡量的是一个尺度,叫做合理不合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