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授权vs分层负责(3-2)
    承办人就是那个做的人,他的顶头上司,通常我们叫主任,在高一层次通常叫科长。当然你可以叫别的,都无所谓,然后就是部门部门的头。最后的负责人就是总经理。
异常我们就视情况向上推。
第二个他是每周,每个礼拜会发生的。通常每个礼拜会发生,就表示不是每天要做的事情,我们会让承办人跟他的顶头上司两个人负责,会比较放心。因为每天做同一件事,他也很习惯了,他也不会忘记,一个礼拜才产生一次,很可能就会忘记,那么就有一个监督他,问他这件事情怎么没有做?他说我明天再做,可以,因为他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去做。
或者我已经提前做了,我们都是考虑实际状况,而不是说,我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管理不可以说我爱怎么样,就怎么你。管理是怎么样行得通,怎么样有效,那个才可以做的。
每周很正常的,大概他单位主管会来监督他的责任,那如果有异常呢,那还是往上汇报。
每十天才发生一次的这种事情,通常我们会有三个层级,
每月一次发生的事情,多半负责的层次到第三层。再说清楚一点,发生的频率越少,越容易忘记,而且事情都半越重大。
一年一次的,就是年度总结讨,年度预算一年一次,年度计划一年一次,那都要花好几个月才能够把它完成,所以兹事体大,你没有办法说那一个人来负责。
每个月都会发生的,多半会到第三层,由他统筹,然后分配下面,看看进度,彼此协调,共同配合,有什么问题,还要惊动到经理,经理不能解决,到总经理。当然不一定总经理亲自出面,他可以找副总,总就处理掉了。
每季就是每三个月,我们的目标最好是每三个月要检讨一次,不是每年检讨一次。目标每年检讨那叫算总账算,算总帐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们经常到年度结算,那是不好的,每三个月就要结算一次。
因为你这个三个月落后了,你到后面还可以补救,你到整个完了,时间都耗掉了,你检讨有什么用?那就变成搞形式了。
每半年那就更惨,那会惊动到经理部门,所以每半年要做的事情,你还交给承办人去做,那我觉得这个责任他扛不起来,太大了,万一耽误了,你惩罚他,记过也没有用,开除也没有用。
每半年的,一定是经理才有办法负责,至于每年要做的事情怎么办?那当然总经理要亲自坐镇。
每一个人的工作都把它写出来,一项一项的写。写完再查一遍,写完了没有,然后看看他发生的频率有多高,所以这个东西要经过整理的,就是说你刚开始写,你不知道发生的频率有多高。
就算你知道,你也可能有遗漏,后面会补上来,所以先做完之后,然后再把它整理,整理到从每天发生的,然后一直到每年发生的,再把它次序调一下,然后你就可以知道,谁来负责。
有没有每天发生的事是要总经理负责的?我相信不可能。万一总经理出差怎么办?那就不就直接停摆了吗?所以为什么每天做的事情,往往成绩不是很高,第一个,他例行,第二个,大家很熟悉,第三个做出成绩太高的人,经常不在公司。